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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古蹟臺北機廠組立工場再利用工程委託技術服(113/12/04-114/01/07)

  • 發布日期:2024-12-04
  • 發布單位:展覽教育及公共服務組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A.25.100.6
機關名稱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單位名稱行政室
機關地址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民大道5段50號
聯絡人郭小姐、潘小姐
聯絡電話(02) 87878850 #330、507
傳真號碼(02) 87875345
電子郵件信箱yiting@nrm.gov.tw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11312031
標案名稱國定古蹟臺北機廠組立工場再利用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巨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6,199,571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16,199,57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為持續完備博物館機能,考量後續擴增需求,且基於提升採購效益,並減少重複採購作業程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預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以發包工程經費上限1億8,000萬元計算,委託技術服務費之後續擴充預算金額不超過1,619萬9,571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113/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行政室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114/01/07 17:00
開標時間114/01/08 10:00
開標地點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行政室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監造服務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如為共同投標廠商請分別檢具。
1.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113年度)。
2.室內裝修業: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本採購著重於展示空間規劃及基礎空間整備與建置,故允許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因屬特殊採購,訂有特定資格,單獨投標廠商應符合資格;倘為共同投標廠商,僅需任一成員符合資格。

【特定資格】倘為共同投標廠商,僅需任一成員符合資格,惟不同成員之經驗或實績不得加總。
1.廠商須具備「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國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規劃設計、監造執行主持人資格。
2.應檢附至截止投標日前,具4年以上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執行主持人經驗之證明文件,如:勞務結算驗收證明、驗收紀錄等足以證明之文件影本,且可明確計算起迄日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開放投標廠商場勘】 1.本案於公告上網等標期內至截標日前一天,開放投標廠商現場勘查。(例假日、國定假日無開放場勘) 2.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集合地點於籌備處入口處(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或約定之地點集合(不限人數)。 3.本案聯絡人︰潘小姐、黃先生、謝先生,聯絡電話︰02-8787-8850分機507、506、210。 【其他】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4.如為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應分別檢附資格證明文件供本部審查,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5、67點之規定。 5.其他未盡事宜另詳本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