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330日曆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 具公司登記
- 具商業登記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倘為共同投標廠商,只需1家廠商符合甲等綜合營造業資格 1.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2.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檢附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及年度公會會員證。 3.室內裝修業,檢附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施工廠商)。 4.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5.冷凍空調業:CB01071冷凍空調設備製造業乙等(含以上)或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乙等(含以上),檢附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特定資格】倘為共同投標廠商,只需各別1有一家廠商符合資格 1.具相當之經驗或實績: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古蹟修復/再利用工程或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工程經驗,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本案預算之五分之二(7,2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本案預算金額(1億8,000萬元),並檢附公私立單位出具之結算驗收證明影本、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或足以佐證之文件。(倘為共同投標廠商,只需1家廠商符合資格;不同廠商經驗或實績不可加總) 2.具相當人力:具國定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應具備資格及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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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 附加說明 | | 廠商信用之證明 |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期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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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3.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
| 附加說明 | 【開放投標廠商場勘】 1.機關於公告上網等標期,開放投標廠商於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原臺鐵局臺北機廠)現場勘查。(例假日無開放場勘)。 2. 請投標廠商事先電話聯繫場勘日期,集合地點於臺北機廠側門入口處(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集合(不限人數)。 3.本案聯絡人︰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潘小姐。聯絡電話︰02-8787-8850#507。 【其他】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機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請詳閱投標須知第82點之規定。 4.如為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應分別檢附資格證明文件供本部審查,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4點及第66點之規定。 5.其他未盡事宜另詳本案招標文件。 【更正招標公告】因公告期間接獲廠商釋疑,經釐清後調整投標須知;另為清晰本案履約期程,更詳細說明,故調整採購契約及委託服務需求及最有利標作業說明。雖非屬重大變更,惟為使廠商有合理時間備標,及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等標期延長至115年2月9日止,並因應調整外標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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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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