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計畫要點公告受理期間:115年3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下午5時止。
二、補助對象: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其所屬機關(構)。
(二)中央政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公法人或公立學校設立之公立博物館及依法設立登記之私立博物館。
(三)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及大專校院。
(四)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或組織(含工作室,政黨社團除外)。
三、執行期程:以核定日期至115年11月30日前完成執行為原則。
四、申請方式與截止日期
(一) 申請單位應於規定期限內,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逕行線上申請,請參考詳細資訊:https://short.moc.gov.tw/s/2j07031
(二) 上傳電子資料後檢具第六點申請文件一式十份(申請表須用印),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於截止收件日3月31日下午5時前以專人送達方式向本處提出申請。缺件、逾時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受理。無論是否給予補助,均不退件,申請單位亦不得要求退還。
(三) 申請資料請郵寄至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研究典藏組收(地址:110055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五段50號),外封請註明「申請115年度補助計畫」。
五、洽詢窗口: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葉小姐/電話 02-87878850分機211
陳小姐/電話 02-87878850分機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