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盒原屬臺北機廠總務處出納股所有,木盒編號係各工場代號。每月五號員工發薪日,出納股承辦人上午至銀行領回全廠當月員工薪資,再將每位同仁薪水裝入個人薪資袋,再放入個人服務工場木盒。下午各工場事務員至出納股將裝有薪資袋的所屬工場木盒領回現場,發給每位同仁當月薪水。其後,員工薪資改由統一匯入郵局個人的戶頭後,方停止原本現場領薪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