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 關 資 料 | 機關代碼 | A.25.100.6 |
機關名稱 |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
單位名稱 | 行政室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
聯絡人 | 郭小姐、黃先生 |
聯絡電話 | (02)87878850分機330、506 |
傳真號碼 | (02)87875345 |
電子郵件信箱 | yiting@nrm.gov.tw |
採 購 資 料 | 標案案號 | 11011181 |
標案名稱 | 國定古蹟臺北機廠組立工場修復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27,557,702元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9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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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招 標 資 料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公告日 | 110/12/23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是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是否屬統包 | 否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 投 開 標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總計 | 20元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行政室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 |
| 投標須知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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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01/05 17:00 |
開標時間 | 111/01/06 10:00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00萬元整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行政室 |
其 他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履約期限 | 開工日起420日曆天內竣工。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資格:國內依法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且未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納稅證明影本。 (三)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特定資格】 (一)具相當之經驗或實績: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5條第1項規定之證明文件: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本案預算之五分之二(78,000,000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本案預算金額(195,000,000元),並檢附採購機關出具之結算驗收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二)具相當之人力: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工地負責人應具備資格之證明文件: 1.應累計3年以上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工地負責人經驗,含相關佐證文件,俾利審查。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4.廠商擬聘用工地負責人(工地主任)切結書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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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
附加說明 | 【開放投標廠商場勘】 一、機關於公告上網等標期內,開放投標廠商於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場勘(例假日不開放場勘)。 二、請投標廠商事先電話聯繫場勘日期、時間,集合地點於本籌備處側門入口處(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集合,不限人數。(02-87878850#506 黃先生) 三、如於疫情期間,請配合相關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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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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