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古蹟歷史建築審議委員會」今(15)日審議通過,指定「臺北機廠」為國定古蹟,以保存全區鐵道工業遺產的整體風貌。
文化部前已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第9條第1項規定,邀請學者專家組成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小組進行詳細 評估,肯定「臺北機廠」整體的文化資產價值;依此審議委員今(15)日上午正式依「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前往臺北機廠進行現場勘查,下午即依上開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進行審議,經出席委員一致同意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及上開準則與辦法之規定審議通過,將「臺北機廠」指定 為國定古蹟。
「臺北機廠」原稱為「臺北鐵道工場」,創建於1930年,1935年正式啟用,肩負臺灣火車維修、組裝、保養、修理等作業之重要場域,是臺灣現存規模最大 且歷史最悠久的鐵路車輛修理工廠,廠區內建造物與附屬設施等配置仍大致沿用30年代最初之規劃,其建築工法與空間配置,均呈現以機能為考量之現代主義建築 設計思維;另廠區內已設置與職工相關的福利設施,可瞭解臺灣對於勞動者福祉之觀念日趨成熟;綜觀整體場域包含鐵道工業遺產之建造物、附屬設施、景觀以及相 關機器物件,提供過去鐵道修理技術在臺發展之見證,並蘊藏當年員工機器操作、鑄造、鍛冶與車輛之維修技術等無形文化資產價值。
綜上,臺北機廠不論在建築歷 史、臺灣交通發展、經濟產業史、勞工文化以及整體工業遺產等價值上,展現獨特鐵道文化與場域精神,都具有無可取代之地位與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