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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古蹟臺北機廠軌道修復及再利用暨環境空間整備二期第一階段工程(113/11/05~113/11/11)

  • 發布日期:2024-11-12
  • 發布單位:展覽教育及公共服務組

機關代碼A.25.100.6
機關名稱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機關地址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民大道5段50號
標案案號1131101
公告次數01
標案名稱國定古蹟臺北機廠軌道修復及再利用暨環境空間整備二期第一階段工程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採購性質工程類
採購金額級距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預算金額89,362,132元
是否刊登公報
公告日期113/11/05
是否提供網路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期間113/11/05 - 113/11/11
閱覽廠商或民眾意見之送達期限113/11/14
公開閱覽辦理方式自辦
聯絡人郭小姐、吳先生
聯絡電話(02)87878850 #330、340
電子郵件信箱yiting@nrm.gov.tw
機關上班時間08:30 ─ 17:30
公開閱覽地點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行政室
收受民眾意見之地點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行政室
內容摘要為達成園區第一期開館目標,本處刻正透過「國定古蹟臺北機廠軌道修復及再利用暨環境空間整備二期規劃設計監造案」辦理整體開放範圍空間整備規劃,包含軌道、建築、道路、景觀及排水等;本案係由該案進行規劃設計監造,進行第一階段建置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一、基本資格:(本案開放共同投標,亦可單獨投標) 1.依法設立登記有案之公司或行號。 2.綜合營造業:甲等。 二、特定資格及應附文件: 1.軌道工程相關經驗或實績: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軌道工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本案預算金額之二分之一(4,468萬1,066萬元整),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本案預算金額(8,936萬2,132元整),並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結算驗收證明影本。 2.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應累積3年以上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經驗;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3. 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附加說明公開閱覽並非招標公告,如將公開閱覽作為招標公告,無效。


作業歷程
項次標案名稱公告次數更正序號公告日檢視公告
1國定古蹟臺北機廠軌道修復及再利用暨環境空間整備二期第一階段工程01
113/11/05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