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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古蹟臺北機廠東西露天吊車鋼桁架及鋼棚架緊急落架工程(112/11/02~112/11/08)

  • 發布日期:2023-11-02
  • 發布單位:展覽教育及公共服務組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A.25.100.6
機關名稱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單位名稱行政室
機關地址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民大道5段50號
聯絡人郭小姐、王小姐
聯絡電話(02) 87878850 #330、517
傳真號碼(02) 87875345
電子郵件信箱yiting@nrm.gov.tw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11210121
標案名稱國定古蹟臺北機廠東西露天吊車鋼桁架及鋼棚架緊急落架工程
標的分類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986,42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2
招標狀態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112/1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行政室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112/11/08 17:00
開標時間112/11/09 10:00
開標地點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4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行政室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機關指定次日起開工,開工日起18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特定個別項目: 「鋼構組裝工」、「吊車租新」及「施工架租金」等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 「工資類」及「機具租金設備類」等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
需同時符合下列情形:
1.依法設立登記有案之公司或行號。
2.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特殊資格】本案屬古蹟本體之修復或再利用,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及第7條,適用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之特定資格規定,施工廠商應置具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第2項規定之工地負責人。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累計3年以上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工地負責人經驗,含相關可明確計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廠商擬聘用工地負責人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開放投標廠商場勘】 一、機關於公告上網等標期內,開放投標廠商於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場勘(例假日不開放場勘)。 二、請投標廠商事先電話聯繫場勘日期、時間,集合地點於本籌備處側門入口處(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集合,不限人數。 三、本案聯絡人: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王小姐,連絡電話:02-87878850,分機517。   吳先生,連絡電話:02-87878850,分機340。   田先生,連絡電話:02-87878850,分機509。 【其他】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4.其他未盡事宜另詳本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註: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註: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註: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