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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民國39年)

5月,國防部保密局及司法行政部調查局破獲「台灣省工委會」鐵路支部案、中共中央社會部潛台間諜案(鐵路工作部門),陸續逮捕25人(含台北機廠員工),並促使中國國民黨成立「台灣區鐵路黨部」及以國民黨幹部為主的鐵路工會。

重要事件:

12月,因應中國國民黨改造,改組為「台灣區鐵路黨部改造委員會」。

1949(民國38年)

6月,獲得日本賠償物資,電焊機13台、電動機14台、工作機及雜項機械15台。
10月,台灣省鐵路警察局成立,受鐵路局指揮,並於台北機廠設立分駐所,以維護廠庫保安。廣州機廠之工作機30台遷台。
機車在台北機廠大修日數約15.1日。 為供應台北機廠每日300噸用水之需,乃自鑿深井一口並建容量80噸之水塔一座。
新造各式客車82輛(1950年完工)。

重要事件:

3月,莫衡接任台灣鐵路管理局局長。 12月,中央政府播遷來台,「台灣省鐵路特別黨部」改組,改選莫衡為主任委員。

1948(民國37年)

本年度修護機車12輛、客車15輛、貨車70輛。
台北機廠計畫添置機車整備工場及鑄鋼場,並計畫補充工作機械檢修設備及配件。
12月,台北機廠留用日籍技術人員遣返回國。

重要事件:

3月,台灣鐵路管理委員會改組為台灣鐵路管理局。

1947(民國36年)

中共地下黨「台灣省工委會」先後以讀書會的形式成立鐵路局支部、台北機廠支部、台北機務段第一支部、台北機務段第二支部,招攬路工、職員、工會成員加入組織。
2月,交通部長俞飛鵬參觀台北機廠。 二二八事件期間,為防台北機廠職工私造武器並群聚組織,台灣鐵路管理局乃發文商請基隆要塞司令部派遣軍隊前來廠區附近短期駐守,以維持治安。另,事件期間部分職員宿舍遭到數次搗毀及竊盜,損失並不嚴重。 二二八事件後,撤銷台灣鐵路警察署,於台灣鐵路管理委員會下設警務室,並於台北機廠設立直屬分駐所。
6月,台北機廠隸屬於機務處,屬二級單位。
本年度修護機車36輛、客車10輛、貨車70輛。

重要事件:

2月,二二八事件爆發。 興建內灣線(1950年完工)。

1946(民國35年)

4月,台灣鐵路管理委員會指定大同製鋼機械公司代為修復台北機廠,並承包共577輛各式鐵道車輛的修復工作(1948年完成)。
修復各型汽油車27輛,其中11輛小型汽油車改造修為附掛拖車(至1953年底完成)。 本年度修護機車38輛、客車14輛、貨車24輛。

重要事件:

3月,成立台灣鐵路警察署。 6月,台灣鐵路管理委員會徵求沿線員工4千餘人加入中國國民黨,並籌組「台灣省鐵路特別黨部」,暫隸台灣省黨部,由陳清文兼任黨部主委。

1945(民國34年)

11月,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成立台灣鐵路管理委員會,指派陳清文擔任主委,負責接收並主管台灣鐵路事業。 留用日籍技術人員,持續復舊,並培養年輕員工為台北機廠的修護主力。 本年度修護225輛、客車143輛、貨車439輛。

重要事件: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設立編制數百人的臨時鐵路警察隊,駐在各車站維護交通秩序。